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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卖方信贷简介
目前北京市商业银行与北京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推出的“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所谓“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实质是一种“卖方信贷”。贴息“委托贷款”,对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都具有重大意义。开发商出资贴息贷款给购房者买房,对承办的金融机构而言,能够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换而言之,风险的承担者由银行变成了开发商。同时,开发商这样的行为发出了变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的市场信号,是金融投资工具多元化的一种尝试。
该融资模式的前提是开发商稍有一定的实力,即投入一定的预定资金做委托贷款,便可获得可观的几乎没有成本的销售融资。开发商通过商业银行,以“贴息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购房者贷款,目的在于以弥补“ 121”文件出台“封顶按揭”造成的消费断裂,规避金融机构风险。
第二节 卖方信贷基本运作方式
开发商以委托贷款进行融资,可谓“君予取之,必先予之”的哲学道理。开发商利用委托贷款进行融资的货币乘数模型如下:
E = A*(1+20%/80%) n
= A/(0.8) n
其中,A为开放商初次投入的委托贷款预定金额,E为获得回收总房款资金数量,n为委托贷款的周转次数。
由于开发商委托贷款提供房款 80%的按揭比例,销售后回笼资金中增加了买房人20%的首付款,如果开发商首笔投入1亿元委托贷款,即通过委托贷款开发商首次回笼销售资金E=1*(1+20%/80%)=1.25亿元。按照货币乘数原理开发商第二次投入委托贷款1.25亿元,根据上述公式:我们得到E=1.56亿元;第三次投入后,E=1.953亿元。我们发现:只要委托贷款周转三次,开发商利用这种方式可回笼资金几乎翻了一倍。也就是实现可用销售融资近1亿元。
1亿元低成本的融资对于开发商来说,既可作为销售利润归入自有资金,也可直接投入工程建设,特别是因为自有资金的提高能够更好地满足开发商30%自有资金的难题,更容易得到商业银行开发贷款。使得资金链更加的宽余起来。
第三节 “卖方信贷” 优点
“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对商业银行来讲,通过委托贷款业务既可以规避政策风险、信贷风险,也能获得可观的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对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讲,则是资金、住房“双双”得利,因此,该项金融创新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房地产融资创新模式。
怎样规避金融机构的风险,怎样变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改变投资工具落后的局面,同时弥补封顶按揭造成的消费信贷断裂,开发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贴息“委托贷款”就是其主动应对的策略。
按照央行 121号文件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结构封顶”时才能取得商业银行的个人购房贷款的按揭,开发商从办得“四证”,并获得销售许可证,到“结构封顶”还需要平均1年左右时间,这期间是开发商资金最为短缺的时间,大多数开发商资金断链是在此期间发生的。目前我国商品房销售中80%以上的购房者是靠贷款才能够买得起房子的,没有住房贷款的支持,房地产开发商很难把房子卖出去,因此央行121号通知为开发商提前销售提供了客观的限制。
依靠开发商贴息的委托贷款,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开发商“五证”齐全,即使房子只有“咫尺”,也可以通过贴息委托贷款进行销售,这比“结构封顶”才能按揭销售提前了大约 1年左右的时间。
商家贴息,是很有诱惑力的市场营销题材。如果盖到封顶再销售,每平方米至少上涨 10% ,购房者多出了钱,但开发商并没有多挣一分钱,是一个“双亏”的局面。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使客户能够以最优价格购到最合适的房子,使开发商能够保住项目原有的客户,保住性价比优势,保住经营优势。开发商许诺对购房者在办理购房到结构封顶后转正式的银行贷款前实行 1% 的贴息,开发商付出很少的利息贴补,但对于购房者来说,低价买期房再加上提前的贷款利息贴补,大大减少了购房者的成本,这种有实质性好处的市场营销更容易被购房者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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