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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 2001年4季度中国电力行业分析报告
 

  目 录

2001年电力行业运行状况综述 2
(一)生产供应状况 2
(二)规模状况 7
1. 电力生产业 7
2. 电力供应业 7
(三)经营业绩 8
1. 电力生产业 8
2. 电力供应业 8
“4+2”电力改革方案分析 56
(一)“4+2”方案 56
国电资产的调整 56
南北两网分治共处 58
“4+2”方案是一种折衷方案 58
(二)“4+2”方案的影响及深化电力改革的方向 60
图表目录索引(附图): 62

2001年电力行业运行状况综述

(一)生产供应状况

 

2001年1至12月,我国累计发电量143325058万千万时,同比增长8.52%。我国累计发电设备13393475千瓦。我国火电量117675126万千瓦小时,本月止累计比去年增长8.95%;我国水电量23804204万千瓦小时,本月止累计比去年增长6.72%;核电量501891万千瓦小时,本月止累计比去年增长1.23%(见图表)。

2001年12月止累计发电量 (单位:万千瓦时) 及同比增长 (单位:%)

 

发电量

同比增长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全国

143325058

13131061

8.52

9.63

北京市

1326588

144530

-1.76

4.42

天津市

2174254

175958

2.69

-3.24

河北省

9016301

856071

7.78

15.17

山西省

7073786

659829

13.63

15.68

内蒙古

4636718

419962

5.95

0.27

辽宁省

6621173

615702

6.18

11.56

吉林省

3289928

313099

4.94

-16.79

黑龙江

4380691

425124

3.18

0.09

上海市

5728557

523179

3.58

12.22

江苏省

9866441

874412

7.08

5.54

浙江省

7134898

614548

14.96

3.97

安徽省

3874878

341702

7.39

8.32

福建省

4463200

390800

10.55

15.59

江西省

2161757

210781

7.53

24.37

山东省

10690530

1036940

8.00

11.83

河南省

7910540

740894

12.74

16.25

湖北省

5873005

484539

6.33

9.94

湖南省

3843453

359451

8.44

8.51

广东省

13517377

1028643

7.29

-3.48

广西区

2923053

241807

1.12

-7.74

海南省

425879

35988

8.58

7.20

重庆市

1704077

171640

2.09

22.66

四川省

5835570

585549

15.12

20.22

贵州省

4802461

488205

19.23

23.15

云南省

3403526

328334

13.08

26.15

西藏区

69690

9475

5.45

-27.92

陕西省

3034702

294423

12.04

17.84

甘肃省

2857004

320442

7.30

41.44

青海省

1377672

143797

3.21

22.91

宁夏区

1503007

132255

9.83

2.93

2001年12月止累计装机容量 (单位:千瓦) 及同比增长 (单位:%)

 

装机容量

同比增长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全国

13393475

2889917

10.20

25.77

北京市

1050000

360000

600.00

0.00

天津市

155700

22100

49.71

-63.17

河北省

0

0

0.00

0.00

山西省

0

0

0.00

0.00

内蒙古

0

0

0.00

0.00

辽宁省

0

0

0.00

0.00

吉林省

0

0

0.00

0.00

黑龙江

2227000

920000

-32.11

33.33

上海市

3362000

425000

87.82

-2.30

江苏省

1013900

75700

49.50

141.08

浙江省

639537

147363

-15.62

60.48

安徽省

8294

650

-43.55

0.31

福建省

147539

16024

0.89

-34.89

江西省

145100

11795

2.86

-41.62

山东省

1030432

43931

1.14

-83.03

河南省

229403

24241

33.55

12.72

湖北省

603700

70000

62.89

79.49

湖南省

56158

1743

-39.63

-81.30

广东省

187208

18250

7.31

25.74

广西区

69285

11910

-6.35

-57.23

海南省

0

0

0.00

0.00

重庆市

110830

2900

-25.92

-85.71

四川省

2199722

723577

-21.66

46.92

贵州省

0

0

0.00

0.00

云南省

101067

9763

-42.45

-82.33

西藏区

0

0

0.00

0.00

陕西省

0

0

0.00

0.00

甘肃省

56600

4970

3.04

1.66

青海省

0

0

0.00

0.00

宁夏区

0

0

0.00

0.00

2001年12月止火电量 (单位:万千瓦时) 及同比增长 (单位:%)

 

发电量

同比增长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全国

117675126

11240466

8.95

9.29

北京市

1303458

143801

2.84

7.55

天津市

2174254

175958

2.69

-3.24

河北省

8978752

848831

7.98

14.68

山西省

6911441

647905

13.87

16.90

内蒙古

4569339

409900

5.85

0.29

辽宁省

6386760

603175

4.93

12.26

吉林省

2708272

262827

2.01

-20.82

黑龙江

4254130

415832

3.39

-0.61

上海市

5728557

523179

3.58

12.22

江苏省

9864912

874371

7.09

5.58

浙江省

6142914

538053

14.78

-0.51

安徽省

3812152

340017

7.34

11.83

福建省

2117000

277100

1.56

27.81

江西省

1622303

169455

8.42

32.53

山东省

10689466

1036832

8.00

11.83

河南省

7538051

706491

11.12

13.55

湖北省

3228773

322682

14.59

27.94

湖南省

1890749

266865

15.90

30.96

广东省

10751798

870459

6.92

-4.91

广西区

1162129

116518

1.62

-28.89

海南省

286142

23782

4.26

17.78

重庆市

1368660

149563

6.49

30.07

四川省

2087730

252580

12.66

14.74

贵州省

2685507

283781

21.40

11.81

云南省

1429929

153780

36.46

28.69

西藏区

453

58

-3.68

-4.92

陕西省

2750403

279350

16.47

22.05

甘肃省

1841258

230390

17.88

38.98

青海省

449781

48326

72.84

32.26

宁夏区

1427089

125665

10.91

2.65

 


2001年12月止水电量 (单位:万千瓦时) 及同比增长 (单位:%)

 

发电量

同比增长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全国

23804204

1779440

6.72

10.54

北京市

14899

10

-80.44

-99.76

天津市

0

0

0.00

0.00

河北省

36173

7063

-26.37

137.04

山西省

162345

11924

4.23

-26.24

内蒙古

60592

9469

14.94

-1.90

辽宁省

227226

10657

58.10

-20.02

吉林省

576230

49652

20.46

12.87

黑龙江

126561

9292

-3.63

46.22

上海市

0

0

0.00

0.00

江苏省

1529

41

-14.82

-89.85

浙江省

744221

53889

14.44

7.30

安徽省

62727

1685

10.43

-85.23

福建省

2343600

113300

20.05

-6.44

江西省

539454

41327

4.96

-0.70

山东省

88

7

27.54

40.00

河南省

351300

32562

62.38

134.06

湖北省

2644232

161857

-2.27

-14.14

湖南省

1952704

92586

2.09

-27.37

广东省

1254237

83730

18.17

12.55

广西区

1760923

125289

1.16

27.52

海南省

139737

12206

18.62

-8.76

重庆市

335418

22076

-12.63

-11.51

四川省

3745186

332752

16.47

24.65

贵州省

2116954

204424

16.57

43.34

云南省

1973597

174553

0.59

23.99

西藏区

58958

8337

6.51

-27.47

陕西省

284299

15073

-18.12

-28.11

甘肃省

1011246

85553

-8.13

40.75

青海省

927891

95471

-13.65

18.66

宁夏区

75918

6590

-7.15

8.45

 


2001年12月止核电量 (单位:万千瓦时) 及同比增长 (单位:%)

 

发电量

同比增长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全国

501891

133228

1.23

-14.31

北京市

0

0

0.00

0.00

天津市

0

0

0.00

0.00

河北省

0

0

0.00

0.00

山西省

0

0

0.00

0.00

内蒙古

0

0

0.00

0.00

辽宁省

0

0

0.00

0.00

吉林省

0

0

0.00

0.00

黑龙江

0

0

0.00

0.00

上海市

0

0

0.00

0.00

江苏省

0

0

0.00

0.00

浙江省

71550

21828

9.08

53.31

安徽省

0

0

0.00

0.00

福建省

0

0

0.00

0.00

江西省

0

0

0.00

0.00

山东省

0

0

0.00

0.00

河南省

0

0

0.00

0.00

湖北省

0

0

0.00

0.00

湖南省

0

0

0.00

0.00

广东省

430341

111400

0.04

-21.12

广西区

0

0

0.00

0.00

海南省

0

0

0.00

0.00

重庆市

0

0

0.00

0.00

四川省

0

0

0.00

0.00

贵州省

0

0

0.00

0.00

云南省

0

0

0.00

0.00

西藏区

0

0

0.00

0.00

陕西省

0

0

0.00

0.00

甘肃省

0

0

0.00

0.00

青海省

0

0

0.00

0.00

宁夏区

0

0

0.00

0.00

 

 

(二)规模状况

1. 电力生产业

2001年12月电力生产业累计企业 2808 个;累计全部从业平均人数为 1185424 人,比上年同期增加 0.39 % (参见附图)。

截至 2001年12月,累计资产总额达到 1125619554 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43 %。其中累计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206980859千 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 13.99 % ;累计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为 721486680千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4.14 % 。累计负债总额为 696973261千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9.95 % (参见附图)。

到 2001年12月,行业产成品产值为 1247365千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8.17 %。累计应收账款净额为 63701461千 元,比去年同期上升 6.28 %。产成品资金占用率 0.60 % (参见附图)。

 

2. 电力供应业

2001年12月电力供应业累计企业 1497 个;累计全部从业平均人数为 1007790 人,比上年同期减少 1.83 %。

截至 2001年12月,累计资产总额达到 812042159 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3.03 %。其中累计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248660494 千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 4.97 % ;累计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为 379937350千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6.27 %。累计负债总额为 467325764千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7.15 % (参见附图)。

到 2001年12月,行业产成品产值为 670388千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0.33 %。累计应收账款净额为 40089612千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3.93 %。产成品资金占用率 0.27 % (参见附图)。

(三)经营业绩

1. 电力生产业

电力生产业 2001年全年实现利润 36501929千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12 %。亏损企业 816 家;累计亏损总额 7384861千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6.20 %。 12月,行业资产负债率为 61.92 %;资金利润率为 3.93 % (参见附图)。

到 12月份止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63789489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53%;销售成本286305355千元,成本费用利润率11.10%。全年实现税金总额33495126千元,产值利税率10.03%(参见附图)。

 

2. 电力供应业

电力供应业 2001年全年实现利润 12228353 千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62 %。亏损企业 257 家;累计亏损总额 844183千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74 %。 12月,行业资产负债率为 57.55 %;资金利润率为 1.95 % (参见附图)。

到 12月份止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79374566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03%;销售成本1.35亿元,成本费用利润率3.35%。全年实现税金总额24783915千元,产值利税率3.22%(参见附图)。

“ 4+2”电力改革方案分析

 

一、“ 4+2”方案

此获中央高层批的方案是个综合了各方意见的折衷方案。先是以厂网分离为目的的竖切,国电公司的发电资产将被全部剥离至 4家独立的全国性发电公司;同时,其独家垄断的全国电网将被横切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南北2家公司,此即“4+2”之称的由来;第三,国电公司的三产、多种经营及副业将被剥离,全部推向社会;另外,成立受国务院领导的电力监管委员会,对电力行业进行管理。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总公司、重组国有发电企业和确立新的电价形成机制,构成了新方案的三个核心部分。如表:

国电拆分方案

 

国华发电公司

国家(北方)电网公司

三产、多种经营及副业

华能国际发电公司

待定

南方电网公司

待定

(一)国电资产的调整

基于此拆分形成 4寡头瓜分发电资产的局面,国家电力公司的资产情况怎样呢?

截止到 2000年底,全国国有资产约101200亿元人民币,国电公司资产总额达12650亿元人民币,全国国有资产的1/8强。国电内部消息称,这次分拆,总共将有3000亿左右的资产被剥离。这3000亿资产又将如何重新配置目前还有争论。

厂网分离将会导致电力行业资产结构调整,发电资产的转移将造就 4家国内发电寡头。

厂网分离将会导致电力行业资产结构调整,发电资产的转移将造就 4家国内发电寡头。

2000年全国3.19亿千瓦发电装机容量中,国电公司在中国发电市场份额大约在50%左右。在2000年新增发电容量2055万千瓦中,国家电力公司投资部分占58%,2000年国电公司总装机容量约17142万千瓦。这些资产都将被剥离后注入国华发电公司、华能国际发电公司以及国电旗下全资拥有的另外2家公司,但另外2家公司具体何指目前尚有待清晰。在电力需求持续稳定增长的行业背景下,电力体制改革成为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最大变数,其不确定性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电力体制改革将导致电力行业出现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和优胜劣汰,一些电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将会通过购并优质资产扩大规模,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

国华发电公司是四大公司中目前惟一还没有上市的公司,是隶属于国家计委神华集团的电力公司。公司现有装机容量 430万千瓦左右,加上在建的、将于两年内投产的机组共900万千瓦,在建的机组有广东台山的2 × 60万、内蒙准噶尔的2 × 33万、珠海电厂的2 × 30万。内蒙的电力将用于输送北京,广东的消费能力也使这两个电厂的赢利能力不容低估。

目前装机容量 1800万千瓦的华能国际已经位列亚洲最大独立发电公司,以这个标准来衡量,如果这4家公司瓜分完国电公司的发电资产,将分别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装机容量,无疑将形成4个发电“超级巨无霸”。而资产注入完成后,这4家公司将交由中央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以斩断和国电公司的联系。

此改革对以规模取胜的电力市场竞争格局将带来全面改观的机会,目前保有全国装机容量另外 50%的地方政府隶属或其他投资主体的电厂,日后在“竞价上网”的竞争压力下,将走上以兼并重组扩张规模为主线条的产业重构。当然电力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提高电力运行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非单纯的打破垄断和降低电价。

(二)南北两网分治共处

本次国电公司被横切成南北 2张网,即其独家垄断的全国电网将被横切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南北2家公司。其实国电分拆方案提交国务院已经反反复复了数个来回,其中争论的焦点之一在于“一张网还是数张网”,由此曾形成过数个“M+N”方案。

本次国电公司被横切成南北 2张网,即其独家垄断的全国电网将被横切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南北2家公司。南北两网分治共处。

改前,国电公司拥有 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14.62万公里,占全国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89.5%,形成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电网和南方四省联营电网、川渝电网等7个跨省电网及山东、福建两个省网及北疆、拉萨等电网。

而改前的南方电网被称作“南方四省联营电网”,由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区)电网及跨省(区)电网组成,并与香港、澳门电网相连。据悉,即将成立的南方电网公司以“南方四省联营电网”为基础,由广东、云南、贵州、广西、海南五省区的电网重组构成,在剥离超过 40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后,形成以广东省为控股主导的局面,而分拆后的国家电网公司(即北方电网)将成为第二大股东。按照拆分的要求,未来的国电公司将变为国家电网公司(北方电网),保留除南方电网以外的全国所有电网。

(三)“ 4+2”方案是一种折衷方案

在几多争论的 M+N方案中,占主流的有两种方案,即“4+0”方案和“6+1”方案。

国家计委主张的“ 4+0”方案中主张取消国电公司,不要保留全国统一的大网,按照国家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西电东送”的格局,组建东北、北方、长江和南方四大电网公司,国电直属电厂与电网公司脱离隶属关系,与独立电厂地位一样,实行厂网分开,然后将全部发电厂(站)组建成几个电源公司,实行竞价上网,是以横切与竖切相结合的方式。

“ 4+2”方案中把国家电力公司的一张大网划成南北2家公司,是兼顾了几方利益的折衷方案,但它毕竟使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在厂网分开、打破垄断等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小步。

主张拆分电网者认为,电网并非越大越好,目前最高的 500千伏高压电的安全辐射半径大概是600~800公里,超过这个范围就不安全,目前的交流电技术尚未解决这个难题;中国的电网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几个跨省的大区网,区与区之间没有连接或只有很弱的连接;电力地区供求不平衡的问题通过区域内的调配就可解决,因此在联网的安全性问题尚未解决前,没有必要投入更多的财力进行跨区的连接。当然还存在着监管难的问题。

国家电力公司主张的“ 6+1”方案中主张保留和加强国电公司,再在其下组建六大电网公司;来自投资银行瑞银华宝和高盛的人士从融资的角度出发,赞同电力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但反对将电网拆分过细,认为越大的电网在资本市场上越有融资能力,相反电网拆小则不利于进一步发展,同时电网的自然垄断性决定了拆小也不能在输电过程中引入竞争。 中国标准咨询公司的有关人士认为电力行业迄今为止仍是七八块各自封闭的独立电网,没有实现全国联网,而中国的电力资源的分布和地区间用电负荷不均衡,决定了依靠五大集团公司或独立省公司作为建设和经营主体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全国联网实现全国统一的电力大市场,才能在全国范围内使电力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真正实现厂网分开,给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

 

按国电的说法,国电剥离 3000亿元人民币资产,93亿的总利润损失73亿元人民币的利润,剩下的约1万亿元人民币资产能创造的利润约为20亿元人民币;分后的国电又只留20%的发电企业仅作为调峰使用,其中分出去的80%中约含利润(20亿*80%)约为16亿元;三产及其他副业剥离出去后, 其中发电用煤差价利润约为数亿元也被剥离,这样算下来国电最后的利润只剩下估计1亿元或者更甚一点为负数。 这样的话国电怎会接受这一方案呢?我们来重新考虑一下,按国电的说法,国电剥离3000亿元人民币资产,93亿的总利润损失73亿元人民币的利润,其中资产利润率为2.5%,如果平均折合下来其资产利润率按1%来算,则国电还剩有约100亿元的利润。如此来说,“4+2”方案,对国电来说只是损失其中的一小部分,更何况国电还是南方电网的第二大控股者,与“4+2”方案中与几大发电公司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 4+2”方案,如果南方公司改革成功,会给国家电网公司带来成功模式借鉴,万一不尽如意,也可以作为以后深入改革改进案例分析。

而“ 4+2”方案中把国家电力公司的一张大网划成“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南北2家公司。是兼顾了几方利益的折衷方案,但它毕竟使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在厂网分开、打破垄断等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小步。

 

二、“ 4+2”方案的影响及深化电力改革的方向

“ 4+2”方案中把国家电力公司的一张大网划成南北2家公司,是兼顾了几方利益的折衷方案,但它毕竟使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在厂网分开、打破垄断等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小步。

“ 4+2”方案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留下了伏笔。

根据拆分的要求,未来的国电公司将变为国家电网公司(北方电网),保留除南方电网以外的全国所有电网。南方电力公司将重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由广东省控股。成立此公司一是在地理范围上削减国家电力公司独霸天下的格局,二是更好地解决多年来一直未能妥善解决的西电东送问题。目前云南、贵州、四川、广西送广东的电量一年合计只有 70亿千瓦时,国家计划在 “ 十五 ” 末期要达到 400亿千瓦时,达到广东用电总量的1/5,适当地平抑当地的电价。 当然以电网经营自然垄断的特征,南方电网似乎无法对北方电网带来竞争威胁,不过,南方公司改革力度应该较大,这可以促进北方公司的改革,倘若北方公司今后改革不尽人意,会有进一步拆分改革的可能,若电网公司经营不善或背离监管,将会取消其电网经营权,或通过招投标寻找新的公司代替形式电网经营权。

事实上失去的几个省份的改动并未对国家电力公司有多大影响,只是划出了几个利润较小的省份,这几个省本来就是独立省局,与国电公司总部的关系一向并不密切,对国电来说似乎失去的并不多。而相比计委原来主张把国电分拆成 6块的方案,南北分拆的改革力度要轻得多。更何况国电仍是南方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南方公司的改革回收来自国电的影响与牵制。

同时,电力上市公司展开重组,竞价上网后电价走势不确定性很大。 2002年1月10日,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华润电力控股公司、法国电力公司、美亚电力公司等9家国际知名的电力能源企业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其持有的深圳能源集团49%股份转让给这9家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当然有利于集团的长远发展,但深能源购并集团资产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但是,作为深圳能源集团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深能源成为集团主要国内融资窗口的可能性最大,优先受让集团资产的地位不会改变。

 

电力监管委员会成立后,制定新的电力价格体系也提到了议事日程,需要对电网利益进行调整;这次电力改革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这只是新一轮电力改革的起点。

不难看出,这次电力改革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这只是新一轮电力改革的起点。国家电网公司与区域电网公司的关系怎样来处;南方电网公司的控股权是怎样的一个情形;新的电力监管框架如何建立、组织、控制等等。在国家院直接领导下的电力监管机构,具体职责和人员构成怎样来定,其人员按什末样的结构比例组织,与国电会不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以现在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基础上构建、延伸的可能性有多大。许多人士关注的问题无时不在。当然此方案肯定会受到中国的电力投资主体的影响,国有大企业、大集团的利益会主导中国电力市场的格局,多元化的市场中各方利益还有待调整,各方利益还有待明确提出。

电力监管委员会成立后,制定新的电力价格体系也提到了议事日程,需要对电网利益进行调整。国内目前输电与发电的价格利润比约是 40∶60,经过调整输电与发电的比例会接近国际一般标准60∶40,通过这样的电力产业的价值链调整来保证其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

此次改革在发电和输电环节引进竞争机制,从改革方案的分析来看,输电环节的竞争并不强,竞争机制还会受到诸多的限制,厂网分开、打破垄断只是形成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前提,发、输、配、售这几个环节还有待时机进一步深化改革。

 

 

图表目录索引(附图):

电力生产业累计企业单位数

电力生产业累计亏损企业单位数

电力生产业累计亏损企业亏损总额

电力生产业累计应收帐款净额

电力生产业累计产成品

电力生产业累计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电力生产业累计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

电力生产业累计资产总计

电力生产业累计负债合计

电力生产业累计产品销售收入

电力生产业累计销售成本

电力生产业累计销售费用

电力生产业累计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电力生产业累计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电力生产业累计财务费用

电力生产业累计管理费用

电力生产业累计利润总额

电力生产业累计税金总额

电力生产业累计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电力生产业企业单位数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亏损企业单位数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亏损企业亏损总额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应收帐款净额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产成品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资产总计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负债合计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产品销售收入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产品销售成本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产品销售费用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财务费用单月变化(略)

电力生产业管理费用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利润总额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税金总额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单月变化

电力生产业累计亏损企业亏损总额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应收帐款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产成品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资产总计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负债合计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略)

电力生产业累计产品销售成本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产品销售费用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销售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财务费用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管理费用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累计税金总额同比增长

电力生产业资本保值增值率

电力生产业资产负债率

电力生产业产值利税率

电力生产业资金利润率

电力生产业成本费用利润率

电力生产业人均销售率

电力生产业产成品资金占用率

电力供应业累计税金总额

电力供应业累计税金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累计全部从业人员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累计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产品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产品销售成本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产品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负债合计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资产总计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佘额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累计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累计产品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累计应收帐款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累计亏损企业亏损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

电力供应业单月税金总额

电力供应业单月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电力供应业单月利润总额

电力供应业单月管理费用

电力供应业单月财务费用

电力供应业单月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电力供应业单月产品销售费用

电力供应业单月产品销售成本

电力供应业单月产品销售收入

电力供应业单月负债合计

电力供应业单月资产总计

电力供应业单月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

电力供应业单月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电力供应业单月成品

电力供应业单月应收帐款净值

电力供应业单月亏损企业亏损总额

电力供应业单月亏损企业单位数

电力供应业单月企业单位数附图

电力供应业累计全部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